工伤理赔条例
用人单位为职工办了工伤保险,尔后一名职工诊断患2级职业病,劳动行政部门做出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别,构成3级伤残。请问这名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站负责还是用人单位负责?其法律依据何在?
律师:
1、工伤事故的定义:是指工人、员工、个人雇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缘由所遭受的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伤害事故。此外,还包含患职业病。
工伤事故的法律特点:
1、工伤事故是发生在企业中的事故。具体而言,是指在国内境内所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与雇佣别人从事劳动的个体工商户或者合伙组织。国家机关和根据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规范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成本。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方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行。
2、工伤事故是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雇用的职工遭受人伤亡的事故,包含负伤、残废、死亡三种,不包含财产损害。这里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3、工伤事故是职工在实行工作职责中发生的事故。判断工伤事故,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缘由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是重点原因,即只须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缘由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就是工伤事故。
4、工伤事故是在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产生权利义务的法律事实。工伤事故一经发生,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便构成了一种损害赔偿的权利义务,这种赔偿的权利义务并不因工伤职工自己是不是存在过错而有所改变,但,用人单位在赔偿之后,假如职工自己对事故发存活在过错的,如违章操作等,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厂纪厂规对职工作出处分。
国内立法对工作的规定。
1、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工作缘由遭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合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扫尾性工作遭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到暴力等意料之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作缘由受伤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遭到机动车辆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